关于“降低食品饮料消费税税率”及“可退税的税收抵免”的记者会

【高市首相开场发言】 
  各位辛苦了。首先,我谨向2026年熊本地震的遇难者致以深切哀悼,向遇难者家属致以诚挚慰问,并向所有受灾人员表示衷心的慰问。 
  下面,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在自民党临时干部会议上发言的内容。 
  请看投影资料1。以“负担”减去“给付”的数值除以“家庭收入”计算得出的“净负担率”,我国高于其他国家。基于这一背景,我认为,目前最重要的课题是,要减轻一直以来苦于“物价上涨”及“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负担”的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群体的负担。 
  基于这一认识,我一直主张,将“可退税的税收抵免”作为改革的核心,并把下调“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定位为“过渡性措施”,最终向“可退税的税收抵免”转型,就此推进相关讨论。 
  在今年2月的众议院选举之际,就“限时两年实施食品饮料消费税零税率”,我承诺“今后将在‘国民会议’上加快讨论,推动这一政策的实现。” 
  我们也十分重视“广大国民”对实现这一政策寄予的高度期待。 
  因此,为了追求减负措施的“充分性”和“时效性”,尽快以精准有效的方式为国民提供力度充足的减负措施,我们一直以坚定的信念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。 
  在此背景下,“社会保障国民会议”昨天出示了《中期汇总报告》。

  如投影资料2所示,计划于2029年“全面实施”的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制度,与会各党就具体方案的大方向基本达成一致。 
  这一“新制度”具有以下特点: 
  ·不同于过去饱受批评的、以“全体国民”或“仅限部分群体”为对象的“一刀切式定额给付”; 
  ·而是将“税收与社会保险费负担”和“现金给付”进行综合考量,根据收入等实际情况提供“精准定制化支援”,从这一制度设计来看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 
  这一制度的实施, 
  ·将减轻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的“在职劳动者”的负担,切实提高其“税后实得收入”; 
  ·同时,可缓解因“年收入壁垒”等而导致“控制工作时间”的现象,应对“促进就业”这一亟待解决的课题。 
  另一方面,关于在“全面实施”之前的“过渡性措施”,虽然各方一致认为,“有必要减轻”苦于当前“物价上涨”及“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负担”的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群体的负担,并为形成共识进行了反复讨论。但我了解到,最终未能就具体方案达成“一致意见”。 
  为减轻广大国民的负担,当下应采取何种措施,何种方式最为理想,针对这一问题,我本人结合《中期汇总报告》中反映的各党的意见,再次深思熟虑,在穷尽一切思考后,最终选择了我认为最佳的方案。今天,我在自民党临时干部会议上阐述了我作出的抉择,现向大家作如下报告: 
  首先,在干部会议上,我表示,关于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的“全面实施”,将根据“社会保障国民会议”《中期汇总报告》提出的方针,扎实推进相关讨论,以确保自2029年度起正式实施。 
  其次,关于“全面实施”之前的“过渡性措施”,在讨论过程中,追求措施的“充分性”与“时效性”,得出的结论是: 
  ·通过利用目前“官方机构掌握的收入信息”等,哪怕是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也能够在2027年6月以后可“先行实施”。 
  ·关于“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,如果调整为1%,相比降至0%,可缩短经营主体系统改造所需的时间,已经判明可从2027年4月起实施。

  关于“过渡性措施”,《中期汇总报告》同时列出了包括“议长方案”在内的多个意见。在本次干部会议上,我作出的决定如投影资料3所示: 
  ①首先,自2027年4月起先采取为期两年的措施,将“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下调至1%,从而使“所有收入阶层”都能减轻负担 
  ②此后,自2029年4月起“正式实施”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,集中减轻苦于“税收和社会保险费”负担、真正需要支援的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群体的负担。 
  ③与此同时,将“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恢复至原来的税率(8%)。 
  ④在此之上,在该制度“全面实施”前,一方面要确保支援力度的“充分性”,重点加大对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群体的扶持;另一方面,消费税率恢复到原有水平时、将同步“全面实施”相应的 “给付制度”,为提高该制度的可预见性,决定在“饮食料品消费税”1%的额度内,自2027年6月起,“先行实施”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。 
  我表示,综上所述,实现“食品饮料消费税实际为零”的“议长方案”,是当前“最佳”的“支援方法”,希望能以这一方案获得广大国民的理解。 
  在此之上,考虑到产业活动单位所需要的准备时间等,为确保明年4月起能够如期实施“降低消费税率”,我在干部会议上要求党内统一意见,以争取最晚在今年“8月上旬”,将“议长方案”确定为政府和执政党的方针。 
  接下来,我就《中期汇总报告》中被指出的课题作一说明。 
  第一,对于无法享受“进项税额抵扣退税”的“农业从业者”等,将在评估其影响的基础上,参考以往实施的各种支援措施,探讨能够“令一线信服的应对方案”,并听取执政党的意见,由政府负责在今后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切实将相关措施具体化。 
  第二,对于“餐饮业”,也将在评估其影响的基础上,参考以往实施的各项支援措施,探讨资金周转等的预算安排,并与执政党协作,将支援措施具体化。 
  第三,关于如何“确保财源”,有意见指出“其方针不明确”。对此,在高市内阁具体推进“预算编制改革”的过程中,针对计划于2029年度起“全面实施”的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制度,以及为期两年的“过渡性措施”,正如《中期汇总报告》所出示的方针,为获得“市场的信任”,将保证上述两者的财源均“不依赖特例国债”的发行。 
  具体而言,正如“预算编制改革”方针所明确提出的,在今后的预算编制过程中,将采取以下措施: 
  ①在密切关注“税收走势”等的基础上,推进“岁出和岁入两方面的改革”,并在稳步降低“债务余额在国内生产总值(GDP)中占比”的过程中,仔细评估“可行的财政规模”,具体确定“全年的国债发行额”等。 
  ②关于“租税特别措施和财政补助金的调整”,以及本财年(2026财年)包括“外汇资金特别会计”及“独立行政法人等缴纳的款项”等在内的约9万亿日元的“非税收入”,政府将通过零基思维,从所有“特别会计”及“基金”等渠道挖掘进一步“确保岁入”来源。基于这一举措,通过整体改革,应对“必要的财政需求”。 
  此外,政府已明确提出,“预算编制改革”要摆脱“依赖补充预算”的财政运行模式,实行“补充预算仅限于确有高度紧迫性措施的方针”。 
  鉴于近年补充预算中“列支的用于应对物价上涨的高额预算”也具备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和“过渡性措施”的意义,政府将重新审视其内容。 
  事实上,我就任以来,在预算编制中通过实行“对整体预算的重点分配”等,成功抑制了“新增国债发行额”。 
  今后,政府将在“预算编制改革”这一大框架下,以初步预算和补充预算合理控制“全年国债发行额”,并通过“全面实施”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制度,以及在此之前实施的“过渡性措施”等,应对“必要的财政需求”。 
  第四,关于有意见担忧“食品饮料消费税率无法恢复至原有税率(8%)”的问题, 
  ·本次“社会保障国民会议”与会各党的共识是,“消费税”作为宝贵的“社会保障财源”发挥着重要作用; 
  ·同时,从实现“财政的可持续性”,确保“市场信任”的观点出发, 
  由我负责,两年后切实将税率恢复至原有水平。 
  第五,关于有意见担忧“在将食品饮料消费税率恢复至原有税率(8%)时,会导致负担大幅增加”的问题, 
  ·从“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由1%恢复至8%的2029年度起“全面实施”的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这一制度的宗旨在于,着眼于减轻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等“在职劳动者”群体的负担,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,切实提高其“税后实得收入”。

  ·其结果,正如投影资料4所示,对于给付对象的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等“在职劳动者”群体中的大多数人而言,所获得的支援效果高于“降低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的减负效果,因此我认为上述担忧并不成立。 
  在此之上,对于不在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对象范围内、但属于“有劳动意愿的低收入”群体,政府将细致掌握“不在给付范围内的需要支援的群体”的情况,包括以“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加以应对”在内,探讨必要的支援方式。对于可行的措施,争取在“全面实施”之前得出结论,以便从2029年度起同步实施。 
  对于不在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制度对象范围内的“无业老年人”,“社会保障国民会议”汇总的《中期汇总报告》提出,包括梳理与“养老金制度”等“现行制度”下的应对举措之间的关系在内,继续探讨“必要的应对方式”,在计划实施“下一次年金法修订”的2030年之前形成结论。我们将就确保不出现被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制度和“现行年金制度”遗漏的群体展开探讨。 
  关于制度正式实施前的“过渡性措施”,参加“社会保障国民会议”的各党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。 
  其中,许多在野党人士提出,与“食品饮料消费税减税”相比,“给付”方式更为迅速、有效。 
  但是, 
  ·要真正实现公平的“给付”,除了需要掌握“高收入配偶的收入”外,还需要从支援育儿家庭的观点出发,掌握“16至18岁被扶养者的信息”,在此基础上才能“全面实施”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。因此,需要一定的时间。 
  ·过去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和基础架构,每次视情况实施给付,因此没有可借鉴的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”机制,而且每次都需要地方政府临时加以应对。 
  ·实际上,例如去年年底决定以补充预算实施的对儿童每人发放2万日元的“应对物价上涨育儿支援补贴”,部分市区町村预计到今年7月底才能启动发放工作。 
  ·此外,既然我们在今年2月举行的众议院选举中,将这一政策作为竞选纲领全力应战,那就必须重视广大国民对此寄予的高度期待。因此,我认为,有必要实施能够被选民信服的、力度充足的“降低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的措施。 
  此外,在各方提出的建议中还有意见指出,应同步实施“居民税减税”措施,以减轻负担。 
  ·我认为,从“整体”上综合考虑“中等收入”和“低收入”群体的“税收和社会保险费”负担,“尽早”减负,就这一大方向而言,有许多一致之处。 
  ·但另一方面,居民税具有“地方社会的会费”这一性质。要实施居民税减税,如国民会议上的发言所提出的,假设个人居民税的基础扣除额设定为50万日元,则其财政规模将远远超过“降低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所需金额。我认为需要针对其对地方财政产生的永久性影响这一“课题”进行一定的梳理。 
  顺便说明一下,如果仅“降低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,消费税率中包含的“地方部分”加上“地方交付税的法定比率”部分,共为约1.6万亿日元。假如按照建议,将个人居民税基础扣除额提升至50万日元,则需要约3万亿日元财源。而且,还需探讨永久性这一课题,因此并非能够急于求成,希望大家对这一点给予理解。 
  此外,关于“可退税的税收抵免”,我当初提出的“可退税的税收抵免”的理想形态和最终形态,包括结合“退税”与“税收抵免”的方式在内,将继续就“制度的未来蓝图”展开讨论。 
  本次“降低食品饮料消费税率”是日本引进消费税以来,首次实施的“消费税减税”措施。 
  我一直认为,未来在发生突发性传染病、大规模灾害等之际,有必要像新冠疫情期间欧洲国家采取的做法一样,建立一种能够灵活调整“消费税率”的体系。 
  为此,我们致力于“推广促进能灵活应对税率调整的体系”,对我国而言,这也是一次“新的挑战”。 
  今后,“8月上旬”,将“与收入挂钩的精准给付”制度及“过渡性措施”作为政府和执政党的方针确定之后,将进一步推进“制度的具体设计”,计划于“9月”确定“大纲”,随后向临时国会提交相关法案,力争早日通过成立。 
  当前的重要课题是减轻苦于“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负担”及“物价上涨”的群体的负担,为了尽早实现这一目标,希望得到广大国民的理解。 
  我的发言到此结束。谢谢。
(中文为暂译仅供参考,原文为日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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